化妆品防腐挑战测试评估技术指南

  化妆品技术指南     |      2024-09-13 17:16

1.化妆品防腐挑战测试评估技术指南-范围


本指南规定了化妆品防腐效能的评价方法。

本指南适用于化妆品防腐体系效能评价。

2.化妆品防腐挑战测试评估技术指南-术语和定义 


2.1 防腐效能评价试验

将一定量的微生物人工污染到化妆品中,模拟化妆品可能出现的污染情况,每隔一定时间检测其中的存活菌量,根据存活菌量的变化评价化妆品防腐体系效能的试验方法。

2.2 中和剂

可添加至化妆品和微生物混和物中,消除化妆品中抑菌或杀菌成分对微生物抑制或杀灭作用的试剂。

3.化妆品防腐挑战测试评估技术指南-设备和材料

3.1 A2型生物安全柜。

3.2 高压蒸汽灭菌器。

3.3 天平:感量为0.1g。

3.4 恒温培养箱:36℃±1℃、28℃±2℃、25℃±2℃。

3.5 均质器。

3.6 无菌吸管:1mL(具0.01mL 刻度)、10mL(具0.1mL 刻度)或微量移液器及吸头。

3.7 显微镜。

3.8 酸度计。

3.9 涡旋混匀器。

3.10 灭菌平皿:直径90mm。

3.11 无菌玻璃棉。

4.化妆品防腐挑战测试评估技术指南-培养基和试剂

4.1 0.85%生理盐水。

4.2 卵磷脂吐温80营养琼脂培养基,见附录A.1。

4.3 虎红(孟加拉红)培养基,见附录A.2。

4.4 含0.05%(v/v)聚山梨酯80的生理盐水,见附录A.3。

4.5 胰酪大豆胨琼脂培养基(TSA),见附录A.4。

4.6 沙氏葡萄糖琼脂培养基(SDA),见附录A.5。

4.7 SCDLP液体培养基,见附录A.6。

4.8 Eugon LT 100 肉汤,见附录A.7。

4.9 D/E中和肉汤,见附录A.8。

4.10 改良Letheen肉汤,见附录A.9。

5.化妆品防腐挑战测试评估技术指南-测试菌株

5.1细菌

金黄色葡萄球菌CMCCB26003

大肠埃希氏菌CMCCB44102

铜绿假单胞菌CMCCB10104

5.2真菌

黑曲霉CMCCF98003

白色念珠菌CMCCF98001

 

在进行化妆品防腐效能评价试验时,可根据需要增加其他相关细菌或真菌作为测试菌株。

6.化妆品防腐挑战测试评估技术指南-测试方法

6.1 供试品微生物检测

取不少于2份包装完好的供试化妆品样品,依据《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第五章微生物检验方法中微生物检验方法总则、菌落总数、霉菌和酵母菌检验方法对样品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应符合《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中的限值规定。供试品微生物检测的结果记Nf

6.2 微生物悬液制备

6.2.1 细菌悬液制备

用接种环从菌种保存管中(或试管斜面上)取适量菌体,分区划线接种于TSA平板,36℃±1℃培养18 h~24 h。用接种环取第1代培养物,分区划线接种于TSA平板,36℃±1℃培养18 h~24 h。挑取上述第2代培养物中典型菌落,分区划线接种于TSA平板,36℃±1℃培养18 h~24 h,即为第3代培养物。用无菌棉签取菌苔加入无菌生理盐水中,涡旋混匀。用无菌生理盐水将其稀释成约107 CFU/mL~108 CFU/mL的菌悬液。制备好的菌悬液应在2 h内使用,或在2℃~8℃保存不超过24 h

6.2.2 白色念珠菌菌悬液的制备

用接种环从菌种保存管中(或试管斜面上)取适量菌体,分区划线接种于SDA平板,28℃±2℃培养48 h~72 h。用接种环取第1代培养物,分区划线接种于SDA平板,28℃±2℃培养48 h~72 h。挑取上述第2代培养物中典型菌落,分区划线接种于SDA平板,28℃±2℃培养48 h~72 h,即为第3代培养物。用无菌棉签取菌苔加入无菌生理盐水中,涡旋混匀。用无菌生理盐水将其稀释成约106 CFU/mL~107 CFU/mL的菌悬液。制备好的菌悬液应在2 h内使用,或在2℃~8℃保存不超过24 h

6.2.3黑曲霉孢子悬液的制备

用接种环从菌种保存管中(或试管斜面上)取适量的菌体,分区划线接种于SDA平板上,28℃±2℃培养3 d~7 d。用无菌棉签取菌苔加入含0.05%(v/v)聚山梨酯80无菌生理盐水中,制备孢子悬液,轻轻振摇1 min 后,用无菌玻璃棉过滤除去菌丝。用含0.05%(v/v)聚山梨酯80无菌生理盐水将其稀释成约106 CFU/mL~107 CFU/mL的孢子悬液。制备好的孢子悬液应当天使用或在2℃~8℃保存不超过7 d,使用前混合均匀,并在显微镜下观察是否有孢子出芽,若有孢子出芽,则弃之不用。

1 测试菌株培养条件


培养基

培养温度

培养时间

金黄色葡萄球菌CMCCB26003

TSA

36℃±1℃

18 h~24 h

大肠埃希氏菌CMCCB44102

TSA

36℃±1℃

18 h~24 h

铜绿假单胞菌CMCCB10104

TSA

36℃±1℃

18 h~24 h

黑曲霉CMCCF98003

SDA

28℃±2℃

3 d~7 d

白色念珠菌CMCCF98001

SDA

28℃±2℃

48 h~72 h

注:实验室增加的其他测试菌株可参考以上细菌及真菌的培养温度和时间进行培养。使用的工作菌株培养物传代不可超过5次。

6.3 中和剂效果验证试验

6.3.1 工作菌悬液制备

用稀释液将上述菌悬液(或使用商业冻干菌株)10倍系列稀释至103 CFU/mL,用于中和剂效果验证。

6.3.2试验分组

每种测试菌株的中和剂效果验证试验应分别进行。

试验分为以下三组,按如下方法进行染菌。

试验组:将1 g(mL)供试品加入9 mL中和剂中混匀,室温放置30min±15min,使其充分作用;

中和剂对照组:将1 mL稀释液加入9 mL中和剂中,混匀,室温放置30min±15min

菌液对照组:10 mL稀释液。

在以上三组中,分别加入6.3.1中制备的工作菌悬液各1mL

6.3.3 培养与计数

分别对试验组、中和剂对照组和菌液对照组进行平板计数,每组接种两个平皿,按照表1的要求进行培养。各组计数结果取平均值,试验组计数结果记作Nvf,中和剂对照组计数结果记作Nvn,菌液对照组计数结果记作Nv6.1中供试品微生物检测结果记作Nf

6.3.4 结果判定

Nvn / Nv 接近(如0.5 ≤ Nvn / Nv ≤ 2),并且(Nvf - Nf/ Nvn ≥ 0.5时,判定中和剂有良好的中和效果,通过中和效果验证。

若供试品测试未能通过中和效果验证,可以更换中和剂或增加中和剂用量。可选用的中和剂请参考附录A.6A.9,或根据需求选择适宜的中和剂进行中和效果验证。

6.4 供试品防腐挑战测试

6.4.1 供试品染菌

防腐挑战试验采用单一菌种染菌的测试方式,即分别用每种测试菌株的菌悬液人工污染供试品,每隔一定时间检测其中的存活菌量,根据存活菌量的变化判断化妆品防腐体系效能

分别取6.2中制备的菌液,加入装有不少于20 g(mL)供试品原包装中,或加入装有20 g(mL)供试品的适宜容器中,充分混匀,菌液的接种体积应不超过供试品体积的1%。细菌的染菌浓度为105 CFU/g(mL)~106 CFU/g(mL),真菌的染菌浓度为104 CFU/g(mL)~105 CFU/g(mL)。染菌后的样品放置于25℃±1℃培养箱中,分别在71428检测其中的存活菌量,分别计作NxX=71428)(详见6.4.4中对时间点的规定)。

6.4.2 计数方法

放置至规定时间后,取1 gmL)染菌样品,加入9 mL6.3验证有效的中和剂中(样品的稀释倍数应参考6.3中和剂中和样品的稀释倍数,并与其保持一致,保证样品中的抑菌成分可以有效中和),充分混匀。室温中和30min±15min后,吸取2 mL样液,分别注入到两个灭菌平皿内,每皿1 mL。将45℃~50℃的相应培养基(详见表115 mL~ 20 mL注到平皿内,充分混匀,凝固后按要求进行倒置培养、计数。如平板上预期生长菌落数较多,可进行10倍系列稀释,选择适宜的稀释度进行平板计数,或选用平板涂布法进行上述试验。

计数结果计算方法和报告方式可参考《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第五章2.菌落总数检验方法和6.霉菌和酵母菌检验方法。

6.4.3 计算方法

化妆品防腐效能评价用供试品中存活菌量常用对数减少值(Rx)作为评价指标,计算方式见式(1):

Rx=lgN0 - lgNx………………………………………1

式中:

N0——供试品初始染菌量。

Nx——不同检测时间,供试品中存活菌量。

6.4.4 结果判定

 


表2 化妆品防腐挑战结果判定原则

不同取样时间供试品中存活菌量常用对数减少值()a


细菌

白色念珠菌

黑曲霉


T7

T14

T28

T7

T14

T28

T14

T28

判定标准A

≥3

≥3NI b

≥3NI

≥1

≥1NI

≥1NI

≥0 c

≥1NI

判定标准B

- d

≥3

≥3NI

-

≥1

≥1NI

≥0

≥0NI

a. 在防腐效能测试中,可接受偏差范围为0.5 log

b. NI:与上一时间点的计数结果相比,差异未超过0.5 log

c. Nx与初始染菌量N0相比,差异未超过0.5 log时,Rx=0;

d. “–”表示无需进行测试

—判定标准A,适用于不考虑其它控制因素条件下,产品配方能有效防止可能会对消费者构成潜在安全风险微生物增殖的产品。

—判定标准B,适用于除产品组方因素外,对微生物污染采取了经风险评估有效的其他控制方式的产品,如采用特定包装等手段控制微生物污染。


7.化妆品防腐挑战测试评估技术指南-说明

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可以依据国家标准、技术规范、行业标准、国际标准、本技术指南或自建方法开展相关研究,并在安全评估报告中提交相关测试或者评估结论。